我爱过金南俊。
之所以说爱过,是因为我们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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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记得那是怎样一个时期了。
好像大家都很忙,忙得晕头转向,忙到甚至忘了对方的存在。
我天天跟办公室的电话铃作对,而他天天跟排满的行程作对。
我们甚至感觉从鲁迅的海绵里已经挤不出一滴水给对方了。
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真正失去了对方。
有一天在路上遇见,我们只是隔了一条马路,眼神却没有在他身上多停留几秒,我便转身走了。
不是天要下雨,也不是忙着赶公交。
我只是带着仅有的一丝侥幸逃脱罢了。
但愿他也希望如此。
自那天起,我们便失了联系。
我悄无声息地搬离了我们同居的屋子,没给他留下一点痕迹,而他好像也成为我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一段插曲。
有人问我和世界巨星谈恋爱什么感觉。
对我来说,有点像放在橱窗里的糖果是非卖品而我却偷食成功的感觉。
只有我知道他几万块的衬衫上是我爱的洗衣液的味道,也只有我能独享他被窝里温暖的体香。
这对于粉丝来说是天方夜谭,对于我来说却是唾手可得。
也许是我们对这段感情都太粗心,所以我们的结局没有撕心裂肺的痛苦和悔恨。
但我又常常恨他,恨他没给我留下伤疤,以至于我快要把他从我的记忆里抹去。
我讨厌他对于我来说的不值一提。
我想因为他的离去而痛苦,可我做不到。
只因为我们都是不轻易落泪的人。
这么多年之后即使防弹的余热未散,他们的后辈也足以让他们不再像之前那样忙碌,不用再为公司孤军奋战。
他身后仍是万丈光芒。
但那光芒对于我来说不再刺眼。
他终于有了享受自己生活的权利。
我知道他还会为某个重要的人停下脚步,比对我更用心地对那个人付出。
只是我不知道那个人还是我。
——
(汪….呜…汪汪!)
分手一年后的某天,在傍晚下班为了抄近道不得不穿过的绿化公园里,我遇到了他养的小狗。
蒙尼比之前大了一圈,狗绳也换了新的。
说实话我最开始关注的的确是狗勾来着,而后才反应过来牵着狗绳站在我面前那么大一只的金南俊。
他有些诧异。
小狗坐在我们俩中间一动也不动就是不肯走。
“好…巧啊。”
我尴尬地扬了扬嘴角,率先打了招呼。
而他什么也没说。
我猜想他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毕竟当年我一走了之。我们在这座新的城市遇见也不是计划之内。
不会吧…
我觉得追妻火葬场这件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不过之前也还没能成为妻。
他头发长了,黑发里藏着的几根银丝还是被我发现了。
“我还有事要不…”
我本想找借口离开但最后没继续说下去,因为我看见他眼眶红了。
我蹲下去抱起了蒙尼,蒙尼系在身上的狗绳还被金南俊握在手里。
我见不得他哭。
所以我故意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蒙尼…大好多。”
我放下蒙尼,抬眼又对他笑了笑。
也许是我太理性了,有时我感觉我容不下这个世界。
但我常常又爱它爱到发疯。
就像现在这样,即便他只是站在我面前,我脑海里想的都是如何用力地与他拥吻,如何让他身上的每一寸气息都被我温存。
可现实的我却连对离开的解释都没有勇气诉说。
“对不起。”
我收起牵强的笑走上前揾了揾他眼角的泪。
蒙尼在下边蹭着我的腿。
他从开始到现在的一直保持的无言让我揣揣不安。
好像还不够。
我意识到我做的好像还不够。
天渐渐暗了,公园里低瓦的灯也逐渐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笨拙地拥了上去,心碎他的怀抱对我来说变得生疏了。
他的手掌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抚上我的背。
我听到从他身体里穿透过衣服布料发出的粘稠醇厚的嗓音。
“米,我没力气追你了。”
“那这次换我来,好吗?”
我想着,这次即便是疤痕,他也得给我留下。
他该朝我泄愤的。
我有些不满,摘下他的口罩用唇堵了上去。
吻咸咸的,好像是我落到嘴角边的泪。
(补个档,dy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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