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24日凌晨,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警务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G72泉南高速柳州往桂林方向K1230处(鹿寨服务区附近),一辆大货车发生自燃,现场浓烟滚滚。
接警后,警务室立即通知路面上的巡逻民警前往现场处置,随后拨打119,请消防部门支援。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第四车道上,车身冒出滚滚黑烟,四周弥漫着烤橘子的香气。
为尽快消除隐患,民警立即安排警力指挥、疏导现场交通秩序,同时协助消防员灭火。
30分钟后,大火被合力扑灭,但车辆已在燃烧中完全报废,剩下一副空架。所幸,驾驶员及时逃出,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姓陈,车子刚买一个多月。当日,陈拉着一车橘子从南宁前往浙江。行至该事故路段时,发现车头冒烟,他意识到情况不对,慌忙停车逃离。没多久,车辆就被火焰吞没。
目前,起火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天气渐热,汽车自燃事故时有发生。行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驾驶时闻到异味、发现车辆冒烟等,应迅速靠边停车熄火,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车上一定要配备一支车载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有效扑灭火灾,减少损失。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