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无房提取额度
【资料图】
我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租赁有效凭证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具体额度为:
上城区:2250元/月
拱墅区:2250元/月
西湖区:2250元/月
滨江区:2250元/月
钱塘区:2250元/月
余杭区:2250元/月
临平区:2250元/月
萧山区:2250元/月
临安区:2250元/月
富阳区:2250元/月
淳安县:1125元/月
桐庐县:1575元/月
建德市:900元/月
我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同一租赁期已按限额标准办理提取的,不再补办与实际租金差额部分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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