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3-01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年度业绩
(资料图片)
预告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该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2月 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3】01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详见公司 2023年 2月 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1)。
一、本次延期回复的情况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问
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5个交易日内完成
回复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全核实清楚该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及持续跟踪处理后续安排。该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来需要根据该事项具体处理结果作进一步测算。
4、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法院尚未
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有关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
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宏图三胞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